关于做好南京市2024-2025学年
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关于印发<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宁教财〔2017〕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和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制度的通知》(宁教财〔2017〕22号)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24-2025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(以下简称励志奖学金)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。
(一)申请基本条件: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.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,生活俭朴。
(二)学业成绩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.学习成绩优秀或取得明显进步。
2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和社会产生正面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3.在学科竞赛、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获国际、全国、省、市三等奖以上表彰或区级竞赛二等奖以上表彰。
4.职业学校学生在国家、省、市技能、创新、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表彰。
5.在国家、省、市、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。
6.参加国际或全国、省、市文艺比赛获得前三名。
7.省、市、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。
(三)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【请家长和学生此处务必仔细阅读】
1.资助类型:按照学生申请资助时认定的困难类型填写,如:低保、低保边缘、残疾学生等。
2.学习情况:按照学生成绩在班级的排名填写,如1/50。
3.获奖情况:按照评审办法要求填写。获奖证书按学年颁发的,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和2024-2025年第一学期有效;其他获奖证书落款有效时间: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。所获奖项和荣誉按照等级依次从高到低写,不可填写历年获得的“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”。
4.申请理由:由学生本人填写,填写应当全面详实,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、道德风尚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字数300字左右。
5.班主任意见:班主任对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、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等情况作出具体评价并签名。
6.表格为一页,不得随意增加页数,签名须手写。
【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申请表如下,点击下方蓝色链接下载填写】
/News/20250331/20250331101741/files/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申请表.docx